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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光泽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06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光泽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光泽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光泽”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中国光泽”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guangze.gov.cn)。
    (二)公开形式
    1.“中国光泽”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guangze.gov.cn)。
    2.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新浪微博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新浪微博微博账号:美丽光泽(网址为https://weibo.com/u/3950665606)。
    3.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光泽县档案馆地址:南平市光泽县杭川中路10号
    联系电话:0599-7950901
    光泽县图书馆地址:文昌路53号
    联系电话:0599-7922496
    4.光泽县政务公开专区联系方式:
    地址:光泽县洪济路15号
    联系电话:0599-7921309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中国光泽”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公开信息”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信息公开;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3.本机关同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光泽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光泽县洪济路15号  联系电话:0599-7921309

杭川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光泽县杭川镇镇岭路9号 联系电话:0599-7922651

鸾凤乡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光泽县鸾凤乡十里铺110号 联系电话:0599-7922157

崇仁乡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光泽县崇仁乡崇仁新村54号 联系电话:0599-7701105

寨里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光泽县寨里镇寨里街52号  联系电话:0599-7721066

司前乡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光泽县司前乡司前街6号  联系电话:0599-7741789

华桥乡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光泽县华桥乡华桥村华桥1号 联系电话:0599-7792456

止马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光泽县止马镇中路36号  联系电话:0599-7771106

李坊乡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光泽县李坊乡李坊街60号  联系电话:0599-7751956

(五)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文件标题索引号发文机关发布日期生成日期发文字号有效性内容概述

1.文件标题:指该信息的标题。

2.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信息的标识符。

3.发文机关: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发布日期: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5.生成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印发时间。

6.发文字号: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有效性:指该文件是否处于废止阶段

8.内容概述:简单概述该文件的主要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县政府办公室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咨询电话:0599-7937755
    传真号码:0599-7922185
    电子邮箱:gzzhx01@163.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光泽县二一七路122号县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354100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光泽”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为https://www.guangze.gov.cn/cms/html/gzxrmzf/personalrequest/1351502123.html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光泽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光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3.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中国光泽”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四)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将不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五)收费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点此查看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