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现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如下:
一、取消物业费、在职期间被判刑罚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职工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转入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满6个月,方可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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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现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如下:
一、取消物业费、在职期间被判刑罚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职工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转入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满6个月,方可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