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泽县公安局:各门类档案有按省公安厅要求进行规范整理;档案室各项设备较齐全、管理规范;有出具文书档案不移交至县档案馆的公函,未发现问题。
2、光泽县应急管理局:档案整理较规范,已移交至2018年,因办公场所拟搬迁,新的档案室正在建设,未发现其他问题。建议按规范要求建设新的档案室,落实档案“八防”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档案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完整、安全、有效利用。档案室建设情况及时反馈到县档案局。
3、光泽县第二中学:文书档案移交至2016年,未发现问题。建议:⑴对历年的学生学籍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并移交至县档案馆;⑵ 2016年之后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以上事项完成情况及时反馈至档案局。
4、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光泽分中心:有建立档案室,按市公路部门要求进行整理归档,文书档案有出具不移交至县档案馆的公函,未发现其他问题。
光泽县档案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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