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南政办规〔2022〕17号)要求,我局对原权责清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我局权责事项为43项,其中:行政处罚7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权力21项。
现将权责清单(2022版)予以公布,请认真执行。
光泽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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