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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的通知
2023-07-17 17:38 来源:光泽县工信商务局 访问量:
  光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光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1﹞214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文件精神,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须于2023——2025年内实施,符合《福建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1﹞214号)文件的支持内容。同时,为真实储备、带动示范作用,优先支持近期可实现有效投资,未获得过国家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支持方向 

(一)县城商业网点。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 (指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综合型固定场所,以⻝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的农贸市场不在支持范围内)。每个乡镇最多支持一个,新建项目最高支持200 万元,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

(二)县域物流网络。县域邮政、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包括购买改造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不含物流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每县最多支持一个整合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在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不再重复支持。

(三)县域流通网络。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等设施设备,每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四)县域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分拣、预冷、初加工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获得当地政府授权的 企业建设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每县最多支持建设改造一个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每县申报县域产业发展类项目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400万元。

三、项目申报需填写附件1“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并提供彩色照片6张以上(A4纸彩色打印),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7月21日前报送。

联系人:罗敏,电话:18950671753,邮箱:gzxjxswj@163.com

附件:

1、附件1: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

2、附件2:211209(闽商务〔2021〕214号)福建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3、附件3: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光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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