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 2022 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闽商务〔2022〕191号)、《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泽县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光政综〔2022〕134号)等文件精神,经现场联合验收、审核申报材料、第三方审计检查并出具报告等流程,现将符合资金拨付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8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监督电话:0599-7098611。若公示无异议,将根据文件规定予以资金支持。
光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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