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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24-04-17 15:00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很高兴能邀请到了县住建局何燕局长,就我县城市更新房票安置实施细则为大家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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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24-04-17 15:02
何局长,您好,我县2022年发布过一份《光泽县城市片区开发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对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进行过详细的制定,为什么今年又要制定一份更新房票安置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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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住建局何局长 2024-04-17 15:04
进一步完善房票安置方式,拓宽房票政策适用范围,有效推动房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这几年来我县房票实施情况,所以又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城市更新建设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收储安置工作。其他领域发放的房票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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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住建局何局长 2024-04-17 15:01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今天很高兴来到我们光泽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我县城市更新房票安置实施细则与各位网友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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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24-04-17 15:07
请您先为广大网友解释一下什么叫房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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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住建局何局长 2024-04-17 15:08
房票是被征收人或被收储人(以下统称“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安置是指征收人按照产权调换政策、比照货币补偿,将相应的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在房票有效期内,自主购买选房超市内的房源或二手房,并以房票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的房屋安置行为。房票安置是在现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基础上更优惠的一种补偿方式。 房票实行实名制登记,初始取得对象为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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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2024-04-17 15:10
如果我们拆迁户选择房票安置,是不是有什么奖励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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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住建局何局长 2024-04-17 15:11
房票分住宅类房票和非住宅类房票。其中:非住宅房屋指除了住宅以外的非居住用的房屋。它包括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厂房仓库等,具体实施由县房屋征收中心进行认定。使用房票购房时原则上给予房票使用权益金一定比例的房票购房奖励,不享受利息奖励。具体比例按下列标准单列结算。(一)住宅征收奖励。购买定向定价商品房按使用权益金额的5%奖励,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按使用权益金额的10%奖励,购买政府指定的统筹自建安置房按使用权益金额的15%-30%奖励,具体以房源超市一房一价优惠标明。(二)非住宅征收奖励。购买定向定价商品房按使用权益金额的1%奖励,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按使用权益金额的3%奖励,购买统筹安置房按使用权益金额的5%奖励。(三)房地产企业竞得国有建设用地后,允许其用持有的未兑付房票,用于支付新竞得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出让金,也可用于购置国有固定资产。具体结算办法根据相关法律及政策另行规定。同时,房地产企业使用房票支付的可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县自然资源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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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24-04-17 15:15
房票怎样发放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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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住建局何局长 2024-04-17 15:16
(一)被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并书面确认房票金额后,征收实施单位根据协议向县房屋征收中心申领房票。(二)县房屋征收中心审核后生成房票交由征收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出具。(三)房票持有人可选购选房超市内的房源,也可选购二手房。房票初始持有人用房票购买二手房,以转让房票的形式购房,完成转让后,二手房出售方可持有转让后的房票购买选房超市内的房源,可享受购房奖励,使用房票购房后的剩余票面金额高于该房票初始申领票面金额15%的不得用于兑现。
买卖双方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登记受理证明》及产权变更后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向县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结算或转让,具体办法由县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四)在全市统一的房票结算平台和机制建立后,本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发布后新发放的房票(不含2024年前已启动未完成的征收项目),可在南平市辖区各县(市、区)和武夷新区使用。(五)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联系县房票结算中心验证房票当前余额,并将本实施细则实质性内容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范围。(六)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打印《房票购房集中结算申请表》,经买卖双方核实后当场书面签章确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申请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杜绝虚假申报。(七)房票管理系统自动核减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中的房票结算金额,房票余额可继续使用。(八)使用房票票面金额购房不足部分,房票持有人可使用现金补足或申请银行贷款。房票持有人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并符合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手续。具体实施以银行和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为准。(九)房票持有人购买商品住房后,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视同已落户房产片区,按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享受新生入学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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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2024-04-17 15:20
发放给我们的房票可以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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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住建局何局长 2024-04-17 15:21
房票实行实名制,被征收人领取房票后,尚未使用且房票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可向县房屋征收中心申请进行房票实名转让,原则上转让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同时,转让后使用房票购房后,剩余票面金额高于该房票初始申领票面金额15%的不得兑现。转让后的房票不可再转让。受让方与转让方须贷款的,由县属国有企业免费担保。转让次数的计算从被征收人取得原始房票变更之日起开始累计。 房票转让应当经各方房票持有人、县房屋征收中心及县房票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共同确认,凭房票、身份证明、房票转让合同(或购房合同)、转让确认书(面签拍照存档)等办理实名转让手续。同时,转让须经县房屋征收中心备案登记,并在电子房票系统办理更名手续后方可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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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2024-04-17 15:24
一张房票要一次性用完吗?还是可以分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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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住建局何局长 2024-04-17 15:25
在房票有效期内,使用人可根据使用需求向县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房票拆分结算,一张房票可由房票使用人多次使用,直至使用完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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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2024-04-17 15:28
房票的有效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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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住建局何局长 2024-04-17 15:29
房票有效期自出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因继承、分割、转让或其他原因导致房票持有人变更的,变动后的房票有效期限保持不变。房票持有人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房使用,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房票安置性奖励及房票购房奖励。房票持有人在房票有效期届满前可申请延续有效期24个月,重新计算票面金额并重新发放房票;申请延续并重新发放的房票有效期满后,按票面金额参照房票出票之日四大国有银行发布的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给予计息。在有效期内使用部分票面金额购房及在有效期内票面金额提前使用完毕的,不再计息;未使用完毕的,本轮有效期届满后由房票使用人向县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结算利息。利息自县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上报县房屋征收中心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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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24-04-17 15:33
好的,非常感谢林主任与各位网友参与今天的访谈,使我们对我县城市更新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因时间的关系我们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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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住建局何局长 2024-04-17 15:34
好的,谢谢主持人,谢谢广大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