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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光泽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县级定量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024-06-18 16:38 来源: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级定量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光泽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级定量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ZHGZ(G)2024-001-1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C09019900-其他农业服务

500(批次)

250000

 

250000

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2024  06  18  09  00 分起至 2024  06  24  17  30 分止通过现金的方式持本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若购买过程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负责人:官女士联系电话:18650661366

7.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同时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采购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1投标截止时间: 2024  06  26  09:00 (北京时间),同时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于 2024  06  26  0900 (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310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执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执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逾期送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公告期限

1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址:光泽县文昌路41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法:18039704506

 

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

联系人:官女士

联系方法:1865066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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