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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泽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07-10 09:33 来源:光泽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要点的通知》(闽建城函〔2024〕4号)以及《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完善社区治理体制,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进一步规范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流程

三、制定过程

为扎实做好全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按照省市具体工作要求,光泽县住建局牵头起草了《光泽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送县政府办走行文流程。

四、对象和期限

重点改造2000年前(条件允许可放宽至2010年前,比例不超过15%)在我县城区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平急两用基础设施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和危旧房。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光泽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五、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在原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结合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际情况,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规程,更新了目标任务等

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主要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拆除危旧房、安防、环卫、消防、道路、排水、照明、绿化、水电气、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充电桩、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完善住房及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品质。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和养老、托育、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宏宇;联系电话:0599-793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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