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我县入室盗窃案件频频发生,给社会治安防控形势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光泽县公安局根据发案情况,结合大平台研判梳理,现结合入室盗窃案件的案情和手段特点作简要分析,并采取打防措施,遏制此类案件的高发,确保社会治安平稳。
一、入室盗窃案件部分案情:
1、2024年7月9日,雷女士(女、光泽人)报警称:其位于光泽县崇仁乡共青村家中被盗一个存钱罐,存钱罐内有现金7000余元。
2、经向黄女士(女,光泽人)了解:其工作的福建建豪商贸有限公司门店玻璃墙于2024年7月1日3时许被砸,店内72条中华香烟被盗,损失3万余元。该门店有人居住在内。
3、向被害人邱先生(男,光泽人)了解,其7月16日晚7点多关灯躺在家中阳台乘凉,因房门未关,一陌生男子(身份不详)开着手机屏幕灯光在其家中翻找东西,其发现后开灯,该陌生男子便逃跑离开,被害人表示7月15日早上发现家中8000元现金不见了,当时以为是误放错地方且翻找家中多处均未找到,一直未报警,今日家中进贼,才发现被盗。
4、2024年09月18日8时许,民警在夏季治安整治工作中有群众陈先生(男,光泽人)反映其位于福建省光泽县杭川镇岭头街的住宅内被盗人民币700元。
二、入室盗窃案件特点分析
作案地点:以老式居民小区和高层居民楼的二、三层为主。老式居民小区设施防范较差,高层居民楼的二、三层多是攀爬翻窗入室行窃。
作案时间:全天候作案,作案人一般利用事主睡觉时或出门散步时门窗未关的机会,进入室内作案。
作案手段:以撬门、溜门、翻窗、“钓鱼”等手法为主。
作案目标:主要以容易携带、藏匿且价值较大的电子产品、现金、贵金属首饰等为主。
三、防范措施
1、广大市民群众尽量不要在房内存放现金、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
2、广大居民要做好邻里守望工作。
3、外出时一定要养成良好的习惯,锁好门窗,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4、发现被盗后不要破坏现场,及时报警,以便公安机关能第一时间掌握案情,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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