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光泽县档案局2024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档案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2024-11-19 14:30 来源:光泽县档案局 访问量:
  2024年11月14日-15日,光泽县档案局依法对司前乡人民政府、光泽团县委、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健康局等4家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1.司前乡人民政府:文书档案整理并移交至2005年度,新的档案室正在建设中,未发现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建议:⑴2005年度之后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将规范整理后的到期档案及时移交至县档案馆;⑵新的档案室要按照档案室建设标准要求设置,尽量做到“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三分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满足库房防光、防盗、防虫、防高温、防潮、防光、防灰尘、防有害生物等“八防”要求;⑶村级档案也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达到“村档乡管”要求。

2.光泽县团县委:文书档案移交至2015年度,未单独设立档案室,未发现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建议:⑴2015年度之后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到期档案及时移交至县档案馆;⑵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立单独的档案室。

3.光泽县妇幼保健院:文书档案未移交,未整理归档,有出具不移交公函,有设立档案室,未发现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建议:⑴文书档案要按规范要求收集整理归档,规范整理后的到期文书档案及时移交至档案馆;⑵档案室保管、利用、保密、岗位职责等制度要上墙,档案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达到“八防”要求。

4.光泽县卫生健康局:文书档案移交至2016年度,有单独设立档案室,未发现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建议:⑴2016年度之后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到期档案移交至县档案馆;⑵档案室保管、利用、保密、岗位职责等制度要上墙,档案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防光、防湿等设备,达到“八防”要求。       

光泽县档案局

2024年1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