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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4-12-25 10:16 来源:光泽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一、制定依据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闽政办〔2012〕163号)和《福建省民政厅等17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民事〔2018〕1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出台《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目标任务

《通知》制定目的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殡葬服务体系,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和均等化,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工作。

三、制定过程

县民政人社局结合兄弟县市做法和我县实际情况,通过征求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意见建议,同时报送县司法局进行法律审核。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制定出台《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含5个方面内容,分别是免费对象、免费内容、办理程序、资金保障、工作要求。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光泽县殡葬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9-837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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