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4〕128号)、《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南财企指〔2025〕3号),现将2024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024年是下达2023全年的补贴和奖励资金)271.524万元下拨给华桥乡政府,各相关运输企业。经研究,资金分配如下:
一、2024年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
(一)农村道路客运补贴176.6942万元
1.2024年176.6942万元(车辆购置补贴6.12万元,车辆运营补贴65.5742万元,等级客运站运营补贴40万元,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补贴65万元):
(1)车辆购置补贴:建光汽车运输公司6.12万元。
(2)车辆运营补贴:武夷股份光泽分公司47.3947万元,公交公司2.2351万元,建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5.9444万元。
(3)等级客运站运营补贴:武夷股份光泽分公司40万元。
(4)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补贴65万元:客货邮融合创建奖励50万元拨付予武夷股份光泽分公司45万元、邮政光泽分公司5万元;站点建设补贴15万元拨付予华桥乡政府(2023年度我县申报港湾式客运站省级建设奖补资金项目1个,为华桥乡官屯村一类港湾式客运站)。
以上合计:武夷股份光泽分公司132.3947万元;公交公司2.2351万元,建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2.0644万元;邮政光泽分公司5万元;华桥乡政府15万元。
(二)城市交通发展补贴25.9983万元
1.2024年25.9983万元(公交车16.609万元,出租车9.3893万元):
(1)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公共交通公司25辆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13.3944万元;圣民公共交通公司6辆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3.2146万元。
(2)出租车电动化:建光出租汽车公司17辆新能源出租车运营,9.3893万元。
以上合计:公共交通公司13.3944万元;圣民公共交通公司3.2146万元;建光出租汽车公司9.3893万元。
二、2024年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
(一)农村道路客运奖励补贴46.8079万元
2024年46.8079万元:武夷股份光泽分公司核定月座位数3691,32.8579万元;建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核定月座位数1339,11.92万元;公共交通公司核定月座位数228,2.03万元。
以上合计:武夷股份光泽分公司32.8579万元;建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1.92万元;公共交通公司2.03万元。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22.0236万元
2024年22.0236万元:建光出租汽车公司在营291月,6.1922万元;顺隆出租汽车公司在营348月,7.405万元;今日出租汽车公司在营396月,8.4264万元。
以上合计:建光出租汽车公司6.1922万元;顺隆出租汽车公司7.405万元;今日出租汽车公司8.4264万元。
附件:2024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安排表
光泽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0日
政务新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