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福建南平瑞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扣押/查封适用)》的公告
2025-04-16 15: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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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瑞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70015699294XP):
我局于2025年4月14日作出《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扣押/查封适用)》(南税一稽保封〔2025〕1002号),由于你公司失联,相关文书已无法直接送达,也无法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南税一稽保封〔2025〕10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