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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2025-05-30 16:01 来源:光泽县统计局 访问量:

光泽县统计局

光泽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53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57个,从业人员230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6.8%和93.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9.4%,零售业占60.6%。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2.9%,零售业占57.1%(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57

2308

批发业

180

98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7

20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0

41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0

1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

1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2

4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0

19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1

61

贸易经纪与代理

2

7

其他批发业

7

27

零售业

277

1319

综合零售

31

2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1

21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3

12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0

4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8

15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9

9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3

6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2

10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0

29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79.6%,其他统计类别占2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0.0%,其他统计类别占10.0%(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57

2308

内资企业

364

2078

其他统计类别

93

23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3970元,比2018年末增长72.5%;负债合计42200元,比2018年末增长99.3%。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9325元,2018年增长242.2%(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83969.9

42199.7

199324.6

批发业

45030.6

25569.4

158986.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5605.1

11425.1

11161.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4432.9

7718.3

130336.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50.9

33.2

282.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7.7

36.6

33.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455.4

386

599.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0611.6

5124

13703.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056.9

251.1

1206

贸易经纪与代理

1139.8

468.1

1130.9

其他批发业

540.4

127

532.5

零售业

38939.3

16630.4

40338.2

综合零售

2994

948

4445.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9555.9

2900.7

7847.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211

386

2398.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283.9

381.5

1924.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305.7

666.7

2646.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023.8

3486.4

4149.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044.7

1421.9

224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064

2205.9

313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456.4

4233.3

11550.9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63个,从业人员103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5%和47.2%(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

1039

道路运输业

52

923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

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8

94

邮政业

2

18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

1039

内资企业

63

103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0207万元,2018年末增长59.8%;负债合计25447万元,2018年末增长30.3%。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604万元,2018年增长100.3%(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0207

25447

43604

道路运输业

34821

17113

38705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6

 

1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5270

8291

4634

邮政业

90

43

2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个,2018年末增长17.6%从业人员209人,2018年末下降21.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60%,餐饮业占4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82.8%,餐饮业占17.2%(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

209

住宿业

12

173

旅游饭店

2

107

一般旅馆

8

56

民宿服务

1

7

露营地服务

1

3

餐饮业

8

36

正餐服务

6

26

快餐服务

1

 

其他餐饮业

1

1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

209

内资企业

20

20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882.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7.4%;负债合计3842.4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5.0%。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91.7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2.4%(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1882.8

3842.4

4291.7

住宿业

8301.7

3739.3

3647.3

旅游饭店

5477.1

2929.7

2012.3

一般旅馆

2799.3

793.0

1388.9

民宿服务

17.0

16.6

235.8

露营地服务

8.3

0

10.3

餐饮业

3581.1

103.1

644.4

正餐服务

3555.1

102.0

542.8

其他餐饮业

26.0

1.1

101.6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1个,从业人员31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64.3%和232.3%(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

31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5

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9

8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7

227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

319

内资企业

51

31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39万元,2018年末增长856.7%;负债合计327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614.7%。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55万元,比2018年增长186.6%(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539

3275

555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99

13

52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29

74

43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311

3188

5065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国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从业人员9人(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

9

资本市场服务

2

3

其他金融业

1

6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50万元。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万元(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650

649

31

其他金融业

2650

649

31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4个,比2018年末增长52.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1个,物业管理企业2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个,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8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1.5%、64.7%16.7%33.3%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66人,比2018年末增长30.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55,比2018年末增长6.6%;物业管理企业256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7人,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3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4.2%21.4%153.3%(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4

666

房地产开发经营

21

355

物业管理

28

256

房地产中介服务

7

17

房地产租赁经营

8

38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6)。

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4

666

内资企业

64

66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265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3.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31831万元,物业管理企业2256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82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4.4%、109.1%和1566.7%。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7770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8.6%。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3949万元,比2018年增长40.2%(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442658

377705

103949

房地产开发经营

431831

374424

99922

物业管理

2256

1588

2569

房地产中介服务

382

       18  

610

房地产租赁经营

8189

1675

848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7个,从业人员141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5.3%和147.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7%,商务服务业占90.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8.5%,商务服务业占91.5%(详见表4-18)。

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7

1418

租赁业

21

120

商务服务业

196

129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其他统计类别企业0.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其他占0.1%(详见表4-19)。

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7

1418

内资企业

216

1417

其他统计类别

1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0958万元,2018年末增长223.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63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8395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51.2%和222.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15589万元,2018年末增长188.6%。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703万,比2018年增长162.0%(详见表4-20)。

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920958

415589

21703

租赁业

2563

1062

2290

商务服务业

918395

414527

19413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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