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
(一)示范主体遴选范围
全县现有养殖生产的渔业生产主体。
(二)示范基地遴选范围
县内水产养殖企业、水产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现有养殖生产的渔业生产主体。
(三)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范围
县内渔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包括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科技服务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具备条件
(一)示范主体具备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友爱互助,交通便利,能够示范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渔业生产。
2、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实践经验丰富,养殖规模在连片1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不受此限制)的水产养殖基地。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有水域养殖证水产养殖基地、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基地、养殖水产品药残抽样检测基地和有渔民技术员的水产养殖基地及乐于助人的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养殖大户、乡土专家。
(二)示范基地具备条件
基本条件:1.基地必须是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过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水产养殖企业等,并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稻渔综合种养除外)。
2.基地要有较高的养殖技术,能示范推广新技术或新品种。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且后续发展能力强,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培训等条件。
一类基地:1.行业地位高。一类基地建设主体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未来发展前景好。优先考虑省级龙头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省级科技小院。2.规模适度。陆基工厂化养殖水体面积2000㎡以上,湖泊水库增殖面积600亩以上,池塘养殖面积15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50亩以上,池塘和稻田应集中连片。3.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区域代表性强,土地集中连片,沟、渠、路、涵、闸等基础设施较好,灌排方便,具备进行培训、试验、展示的相关条件。4.科技支撑有力。有稳定科技支撑团队。不少于2个以上渔业科研教学单位或省级现代渔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与基地紧密对接,年依托基地实施农业科技项目不少于2个。5.运行管理有序。基地建立适应发展要求、规范高效的管理运营机制,制定科学规范的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应用等工作计划或技术方案,建立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评价指标的绩效管理和考评考核机制。6.示范作用显著。
二类基地:1.规模适中。陆基工厂化养殖水体面积1500㎡以上,池塘养殖面积3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50亩以上,池塘和稻田应集中连片。2.技术能力好。建设主体技术力量强,技术水平处于县内领先。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3.示范作用较显著。
(三)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具备条件
1.组织开展“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科技服务,通过建立“田间学堂”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
2.组织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活动、观摩培训活动,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
三、职责
(一)示范主体职责
1.每个示范主体年度示范推广1项以上县渔业主推技术,做好技术示范。
2.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平台上上传日志不少于3次。
(二)示范基地职责
竖立“2025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一类基地:与2个以上渔业科研教学单位或省级现代渔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合作,年依托基地实施渔业科技项目不少于2个;
示范推广渔业技术(模式)3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2项或新品种(系)2个以上;每年组织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5次以上,观摩培训人数达100人次以上;指导带动20户以上渔民增产增收;通过县级信息员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上传动态信息6条以;参加省外培训1次以上。
二类基地:示范推广渔业新技术(模式)2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和新品种(系)1个以上;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3次以上,观摩培训人数达50人次以上;指导带动10户以上渔民增产增收;通过县级信息员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上传动态信息3条以上;参加省外培训1次以上。
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建立健全示范档案和经费使用台账,认真做好示范总结,接受年度考核验收。
(三)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职责
开展1次技术培训,指导渔民不少于20次、且有详细记录。
四、享有的权利
示范主体、示范基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考核验收合格后按项目要求给予资金补助。
五、申报材料及程序
1、各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分别填写《光泽县2025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年申请表》、《光泽县2025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年申请表》或《光泽县2025年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一式2份。示范基地申报时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水域滩涂养殖证(稻渔综合种养除外)、土地流转合同等资料复印件;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时应当提交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2、遴选小组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打分,由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和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并在光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与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和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技术示范协议。
六、有关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光泽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官芳芳 联系电话:18063713992
特此公告。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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