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光泽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2024年度部分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鸾凤镇2024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调整有关事宜
①鸾凤镇上屯村2024年共建设7个项目,已建成验收6个,其中上屯村村庄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8.2334万元、农业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结余1.1418万元、旧烤房设施设备完善提升项目结余0.4万元,以上三个项目共结余资金9.7752万元,拟将结余资金9.7752万元调整用于“康养及民宿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调整为179.7752万元。②鸾凤镇饶坪村“村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不符合《光泽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件1),原补助资金230万元调整为158万元,剩余补助资金72万元用于2025年鸾凤脱骨鸡爪加工厂投资项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鸾凤镇相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调整。
二、崇仁镇2024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调整有关事宜
崇仁镇崇仁村2024年度共建设3个项目,均已建成验收,其中光泽县崇仁农业科技示范园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8.6231万元、示范园东侧沿光司线沿路护坡水沟整治项目结余资金25.0257万元,以上2个项目共结余资金33.6488万元。拟将结余资金33.6488万元调整用于2025年福建省崇兴食品有限公司脱骨鸡爪项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崇仁镇相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调整。
三、司前乡2024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调整有关事宜
司前乡清溪村2024年共建设6个项目,均已建成验收,其中清溪村冷链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1075万元,清溪村毛茶加工厂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8.2456万元,清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结余资金13.9837万元,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8231万元,以上4个项目共结余资金45.1599万元。拟将结余资金45.1599万元用于新增项目2个,即:司前乡清溪村大豆产业园附属项目拟补助资金40万元,司前乡清溪村农田灌溉水沟建设项目拟补助资金5.1599万元。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司前乡相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调整。
公示时间6月19日-6月27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向下列部门反映。
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9-8021223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9-792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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