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泽县县级教育资助助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的通知(光政办〔2021〕28号)文件要求,经县教育局摸底,并通过县乡村振兴局和民政局联合核查,符合条件的光泽县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27名(每人补助2000元),普通高中、中职在校贫困生132名(每人补助2000元);符合条件的光泽县农村低保全日制在校大学生82名(每人补助1000元),普通高中、中职在校贫困生77名(每人补助1000元)。共补助资金67.7万元。
现将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99-7922048 12317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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