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市场监管部门的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以及通过电话、小程序、窗口等形式进行举报或者其他部门移送、交办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受理范围
本机制适用的是未达到重大违法行为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涉及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遵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相关规定执行。举报辖区内各类中小学学校的学生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经营主体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等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一)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五)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六)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七)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八)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九)校园食堂或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设施设备配置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卫生、加工操作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
三、举报奖励条件
(一)所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
(二)举报人实名举报或者受理部门能够核实举报人有效身份的匿名举报;
(三)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和主要违法犯罪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
(四)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线索事先未被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掌握;
(五)同一举报内容未获得其他部门奖励;
(六)举报情况经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查证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经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判决的;
(七)特殊情况下,举报的违法事实确实存在,违法行为证据确凿,因当事人逃逸或其他原因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违法行为确已得到有效制止的,经认定审核、审批后,可以予以奖励。
四、举报线索处理流程
(一)初步核实:相关行政部门接到投诉举报线索后,应在 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核实,判断投诉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移交调查:若投诉信息基本属实,相关行政部门应及时将线索移交至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移交时间应在初步核实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调查处理:执法部门收到移交线索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调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对于情况复杂的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调查期限,但需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四)结果反馈:执法部门在完成调查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反馈方式可根据投诉人选择的方式进行,如电话、邮件、书面等,反馈时间应在处理决定作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举报奖励标准及程序
(一)举报人提供的违法违规线索,经市场监管部门核查,核查情况与举报事实基本相符,并予以立案处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
(二)举报人提供的违法违规线索,经市场监管部门核查,核查情况与举报事实基本相符,因情节轻微未予以立案处罚或者未达到立案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元。
举报奖励经费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核实、发放,接受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在举报核查处置后,对符合本机制规定的举报奖励确定奖励金额后,将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举报奖励由举报人同意后启动奖励审批。
发放单位根据举报人提供的银行卡号、支付宝账号或者微信联系方式进行领取,也可以话费充值等形式进行发放。举报人对奖励金额有异议的,可在奖励决定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实施举报奖励的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六、权益保护
(一)举报人权益保护: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相关部门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免受打击报复,若发生打击报复举报人事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被投诉人权益保护:依法保护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对因不实举报造成影响的,相关行政部门要及时协助被投诉人予以澄清事实、恢复名誉。对于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截止全国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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