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保证金(详见附件清单),现因未能联系上当事人或经通知当事人不来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以下保证金的合法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光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领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上述保证金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法律规定对上述保证金按照无主财物先行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5.7.30
联系人:丁警官
联系电话:0599-792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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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保证金(详见附件清单),现因未能联系上当事人或经通知当事人不来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以下保证金的合法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光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领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上述保证金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法律规定对上述保证金按照无主财物先行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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