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泽县县级教育资助助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的通知》(光政办〔2021〕28号)文件要求,经各乡镇摸排、申报,教育局、民政人社局和乡村振兴局联合核查,2025年秋季学期符合县级资助条件的光泽县户籍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22名(每人补助6000元),普通高中、中职在校贫困生109名(每人补助2000元);符合条件的光泽县农村低保全日制在校大学生80名(每人补助3000元),普通高中、中职在校贫困生71名(每人补助1000元)。共需补助资金126.1万元。
现将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光泽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9-7922667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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