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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6-01-08 15:39 来源:光泽县政府办 访问量:
  光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6年第1号)

 

鉴于当前天气持续干旱无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商研判,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县政府决定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6日止,在全县范围内严禁一切林区野外用火,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光泽县人民政府 

2026年18

(此件主动公开)

 20260108-(2026年第1号)光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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