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和涨价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运函〔2023〕5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南平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交运〔〕16号)和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南交运〔2025〕1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对符合条件的公交及出租车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详见附件),本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6年3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联系方式:0599-7933392。
光泽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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