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公布光泽县县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6〕90号)《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南平市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26〕1号)要求,现将《光泽县县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3类4项。
二、由我局编制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我局对收费政策有变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过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新的政策文件,并每年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四、本通知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国家或省新政策规定执行。
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6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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