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本土人才干事创业活力二十条措施》(南委发〔2017〕20号)及《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2025年6月至12月新收人才申报件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人才奖励房资格,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1日。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接待(来信投递)科室:光泽县委组织部人才室,联系电话:0599—7951799。
光泽县委人才办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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