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仁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坚持融合发展,做好营商、招商工作,做强工业产业;做好引资、聚力工作,加大保护利用力度,开发文旅产业;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政内设机构
崇仁镇设置5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查督办、效能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含村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指导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方面具体工作;负责协调人大、政协、人武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本镇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编制、老干管理、人才服务、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联络服务党代表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法治宣传、禁毒、反诈、反邪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加强和完善村级治理,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基层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民情处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工作;负责组织拟订辖区内各种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防汛抗旱、防震抗震、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管理和协调及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处理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信息预警、联络配合等工作。
(四)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提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措施;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技、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支出;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和收益收缴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和村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和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公共卫生、精准扶贫、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体育、旅游、科技、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等组织开展工作,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拟定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村镇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等工作。
三、事业单位
进一步整合本镇所属事业单位,将“三农”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事业机构整合,设置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县直相关部门指导。
(一)光泽县崇仁镇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负责行使辖区依法赋予和委托授权的综合执法权。制定完善本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统筹辖区日常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呈报执法权限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二)光泽县崇仁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党务、社会事务、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具体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协助指导村党建业务工作。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民政、社会救助、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广电、精神文明、科技、助残、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方面相关政策和具体事务性服务工作。
负责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务性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含本镇及县直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完善权责清单制度,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门式办理”。对入驻便民服务中心事项建立和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梳理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加快推进村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点建设,积极拓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协助做好村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光泽县崇仁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光泽县崇仁池湖商周文物保护中心)
主要负责乡村振兴、加强乡村经济发展和服务“三农”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参与拟订镇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负责跟踪落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
负责农业农村方面有关具体事务性、技术性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农业资源管理和保护、农作物病虫鼠害等农业生物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农业生态环境、农作物苗情、耕地质量、农业投入品等监测;引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处理;配合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配合农田整治项目的实施等。负责农机技术推广服务,落实政策性农机具购机补贴,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
负责水利方面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包括本镇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开发、河长制有关工作;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及综合防治技术服务;河道保洁、水利规划、农村饮水安全等事务工作。
负责本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和综合预算、非税收入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负责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承担村级财务、资产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对村级财政审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多种经营服务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测、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合同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会计财务辅导、代办村级财务核算、农村经济统计报表、农村财政奖补项目事务工作;负责联系和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负责产业发展、项目开发、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承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土地征用、土地开发利用等具体服务性工作。
参与编制镇、村建设规划,为村级规划和报批提供技术服务;负责镇、村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住房安全等相关技术性工作。
负责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以及厕所改造、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事务性工作。
负责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设计、实施及养护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负责乡村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方面工作,做好相关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服务,协助开发、利用和保护乡村旅游资源,负责池湖商周遗址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
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人大、纪委、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群团组织章程设置。
(二)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工作机制纳入镇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工作。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镇党委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崇仁镇可根据工作需要,使其参与镇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县直部门派驻机构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人员编制可相应划转到崇仁镇,未划转的,人员由镇执法机构统筹使用。
地址:南平市光泽县崇仁镇崇仁新街1号
邮箱:crx7701105@126.com办公室电话:0599-7701105
负责人姓名及职务:高丽萍(镇党委书记)
郑勇(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冬时令)
8:30—12:00 15:00—18:00(夏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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