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光泽县人民政府 > 县政府 > 政府机构 > 县政府组成部门 >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6-03-14 09:04 来源: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办公地点:南平市光泽县二一七路105号

办公电话:0599-7922094

负责人姓名:姚荷玉

负责人职务:局长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信息化、商务、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国内外经济合作、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口岸通行、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台港澳地区、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等相关法规政策、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的宣传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指导、推进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国内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专项规划、行业规范、导向目录等意见措施,并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深化我县与国内外各地区的经贸联系、交往与投资贸易,推进投资、贸易与产业合作。

(三)承担工业、信息化、商务管理职责;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和推进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工业文化、工业旅游、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机构等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做好室内装饰行业的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对室内装饰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等。

(四)负责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传统工艺美术、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

(五)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商务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六)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驱动、推进创新发展;提出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目录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投资促进的引导、指导、协调和服务,强化工业领域投资项目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质量品牌建设目标规划、政策措施,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牵头协调推进,指导协调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联合、重大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创新等有关工作;拟订相关领域龙头企业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指导、协调全县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全县开发区的设立、扩区申报等相关工作的指导、转报。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发展“专精特新”和“领军”企业;负责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推动产融合作和融资服务;负责指导和推动创业投资业发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职业经理培训工作、工商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典当业、融资租赁业的行业管理。

(八)加强内贸工作,拟订内贸行业发展规划,做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改革建议,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推进统一的市场监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流通,以及成品油流通等行业管理;负责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及生产供应;负责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九)负责研究制定我县进出口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促进进出口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测分析运行状况;指导、管理全县货物、技术和服务等进出口贸易工作;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年度配额的申报和落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实施我县国际品牌体系建设;推进我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承担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

(十)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工作,研究制定本县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研究体系和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与意见建议;加强对外资外贸企业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的备案登记和审核审批转报,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和审核审批转报工作,按规定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强相关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加强信息统计、整理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县际、区际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县际、县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推进产业协同发展;研究制定本县国际经济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研究体系和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与意见建议,指导、推进闽台、闽港、闽澳和“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外商投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提供良好服务与保护;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承担我县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协调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领域和工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及固定投资方向与目录,指导、推进信息化和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工作;加强协调和推进信息消费促进工作,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长效机制。

(十三)加强电子商务工作,研究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创新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建立电子商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指导全县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研究拟订同城快递行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同城快递行业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加强煤、电、油、气、运的保障和应急调度,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行使政府管电职能,提出电力价格调整建议,负责全县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依法负责全县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全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监管;负责全县节能监察、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指导推进国有工业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工业、信息化、商务招商项目策划推介,规范工业、信息化和商务领域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加强国有工业企业、民营企业产业项目的对接,促进良性健康发展;指导、推进本县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的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区域经济技术协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区域性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县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加强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十六)积极参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应对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对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促进经贸联系,积极开展与国际多边经贸组织沟通、联系。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经贸人才规划,组织和办理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

(十八)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承担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下放的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信访接待、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起草局内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组织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全局各项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及宣传工作,协调本局各股室工作;负责机关财产、财务管理以及车辆管理等后勤工作,编制全局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年度预算报表,统一管理和核算全局预算内、外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局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负责挂村工作和社区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做好本局因公出国(境)团组申报工作。

(二)工业企业股(县节能办)

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收集汇总上报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和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全县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生产原材料的资源配置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并组织实施培育扶持重点工业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有关政策;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应急调度机制;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总量平衡;牵头协调各种运输形式;负责工业企业服务网建设;负责本地工业品展销促销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开展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推动相关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县资源综合利用审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负责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负责全县电力、煤炭等的行业管理;负责监测能源消耗情况并发布能源消耗信息;衔接电力、煤炭的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煤炭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政策建议;负责煤炭应急储备等工作;负责全县电网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的布局特点,提出我县工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协助审查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依法整顿规范行业生产经济秩序,依法对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实施管理监督;负责淘汰工业落后产能;负责联系指导工业行业协会及有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综合协调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联系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作。

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负责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承担指导和服务乡镇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和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企业管理;负责联系指导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实施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和认证工作;研究提出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助解决企业在设立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中小企业实行指导、维护、协调、监督、服务;指导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配合抓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工业、内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乡镇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提出乡镇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意见;指导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企业管理;协助解决乡镇企业在设立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和促进乡镇企业的对外合作;配合抓好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工作;指导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商贸流通股(县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和再生资源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承担有关商贸服务业(含有关商业、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流通领域科技和节能降耗工作;参与省、市、县有关扶持资金的申报与安排;组织指导全县商贸行业开展文明建设和流通品牌创建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县下派流通乡(镇)长助理工作。承担我县“菜篮子”基地建设和市场保障供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职能,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承担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协调解决全县商贸行业市场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制定成品油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和承担应急保障等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组织开展内贸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工作;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承担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投资促进股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县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监测分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集群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

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统筹指导、协调行业准入;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指导、协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规划、指导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负责工业项目策划、组织各类投资项目引进、管理监督和跟踪服务;统筹规划、指导、协调重要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和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协调闽台产业对接有关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参与拟订我县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负责联系、协调、指导、服务在外光泽商会等工商社团工作;加强在我县投资的外地企业家联络及联谊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外商投资有关工作;负责外资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牵头并协调全市在谈重大外资项目的跟踪推进和已设立外资企业的跟踪服务;管理外资项目招商管理系统,负责我县利用外资的动态跟踪和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全市省级开发区的设立、扩区申报的指导工作。

指导和管理本系统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方案,组织承办县里安排的重大招商活动,做好本系统招商引资统计工作,对招商引资签约合同项目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通报,开展月度通报和年度目标考评工作;强化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强化跟踪和协调服务,促进项目加快落地;联络联系国际多边、双边经济组织、国际投资促进机构。

组织实施我县的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各项统计与分析;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活动,指导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承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五)信息与电子商务股

承担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负责起草相关行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工作。

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三网融合;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电子商务支撑技术发展;承担县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制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和电子商务的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跨境贸易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基地和城市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六)对外贸易发展股

负责外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外贸发展促进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外贸发展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重点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和国际品牌体系建设。  

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牵头建立服务贸易县直部门联系机制,指导有关行业和地方服务贸易进出口工作;承担服务外包促进工作,指导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企业等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技术进出口管理、国际货代管理工作;负责境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负责产业安全工作,承担产业安全预警、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促进政策研究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规章,依法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进出口动植物防疫、濒危动植物保护等工作;依法执行进出口配额、许可等贸易管制措施;负责加工贸易管理,承担协调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的具体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负责县城内涉及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协调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县城内涉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负责维护我县企业境外贸易活动的合法权益。

承担县城内涉及WTO事务协调的有关工作;参与有关贸易政策的审议工作,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进行的多双边和区域次区域经济组织(含自由贸易区)谈判,处理涉及我县的多双边和区域次区域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口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县涉及运行的协调,负责协调和处理与关口岸事务有关的争议问题;积极配合组织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

(七)技术进步股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县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规划;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组织管理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集群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提升和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指导推进全县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指导工业企业质量和标准化工作以及品牌管理。

(八)审核审批股

依法负责内、外资投资项目(技改项目)备案;内、外资投资项目(技改项目)核准;办理客商证及企业外聘“双高”人员子女就读事项;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管理的审核审批;热电联产机认定审核;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认定、延续审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确定、变更;申请设立典当企业(分支机构)审核、年检、变更;依法对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初审;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确认;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的招标事项审批;以及其他需要审核审批的事项。

负责审核审批全县加工贸易业务,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推广与运行管理;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监督实施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规章;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转报;外资企业的财产或权益对外抵押审核;牵头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报工作;审核转报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承担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职责;审核转报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在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非企业法人。负责拍卖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拆解场设立审核上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收购站核准及上报备案;二手车评估鉴定机构核准;老旧报废汽车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审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审核等特殊流通行业企业经营的审核;依法对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审核、成品油配送企业批准证书审核上报;负责酒类流通的备案登记。

(九)人事教育股(党委办、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组织和指导工程与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办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精神建设、综治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对局机关行政执法及本系统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推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承担本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