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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2 10:00 来源:光泽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点:南平市光泽县武林路206号
  办公电话:0599-7922159

负责人姓名:张振勇

负责人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制定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

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承担对县道和农村公路养护的指导、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

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全县营运机动车维修、性能检测、船舶检验、驾驶员培训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负责涉外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县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监控的改造和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的衔接。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定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训练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登记和动员征用工作管理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含财务审计、交通战备职能)【负责人:傅继伟,联系电话:0599-7922159、0599-8021159】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和内保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综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建设和残疾人事业指导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指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交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交通重大科技、信息化项目研究,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承担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标准、计量、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组织、指导、协调交通职业教育,承担交通系统有关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行使监察室职能,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清产核资、外汇、信贷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会同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承担局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二)公路管理股【负责人:高其荣,联系电话:0599-8021709】

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基础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交通公路、水路总体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初审意见并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的有关规划、年度计划及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研究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境内国道、省道运行监测协调,监督公路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负责全县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设计的编制、实施、管理,对建设工程程序、质量实施监督,对完工项目组织初级验收协调办理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挂村服务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全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本辖区列养农村公路的修建、养护和管理对列养农村公路下达公路养护计划、落实养护措施、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公路养护评比、下拨养路费以及及时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对养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添置、改善机具、设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完成上级布置的有关交通方面的咨询、提案、报表、数字等任务加强公路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预防抢修工作,制定抗灾抢修预案,储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发生水毁、塌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调运设备、物资进行修复,保证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指导、监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维护路产路权,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所在区域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公路管理保护许可事项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利用、侵占和破坏、损坏路产的行为依法管理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区审批地下、地上穿越公路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事宜审批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车辆通过公路事宜,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路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为查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凭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上报全面路政统计数据、工作小结。


安全监督股【负责人:江建,联系电话:0599-8021710】

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治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文件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法治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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