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姓名:郑 勇
负责人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地址:光泽县洪济路15号四至七层
邮编:354100
电话:0599-7922258
传真:0599-7921726
电子邮箱:fjgzjyj@163.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我县教育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县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组织指导县直属学校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并认真抓好学校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统战、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三)会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统筹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四)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五)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组织编制县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教师的招聘工作。
(八)指导基础教育和中职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县各类教育考试。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县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搞好安全和稳定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治理好校园的周边环境,及时妥善地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十二)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教育局行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务会、股室长会和教育工作会等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草拟年度或阶段工作安排意见,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公文处理,起草重要文件材料,及时处理来文来电;档案资料保管有条不紊,严格,不泄密。组织做好教育系统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组织做好接待等有关事宜。接待处理群众来访。负责做好局机关值班、卫生、考勤等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局领导处理好机关内部行政事务,并为各股室及基层教育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及时、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对局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负责对局机关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县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园)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负责协助局党委和行政领导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指导局机关及全县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协助局党委和行政领导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按照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教育工作特点,对县教育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县纪委和局党组、行政领导报告情况。负责调查处理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及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党员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使职权。受理对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违反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上述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负责搞好局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并定期检查了解乡镇中小学、县直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对全县中学教育、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上述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指导、推动各类教育的实施并组织检查、评估;指导管理各类教育的教学计划、教学常规、教学用书、学籍管理、证书发放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管理和指导;负责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幼儿园(班)登记注册和复查、评估等工作;参与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和德育表彰;指导德育基地的创建、管理和使用;管理指导学校政工队伍、德育队伍建设;参与学校的安定稳定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调研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军训、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的业务管理;负责组织全县性的学生体育竞赛和文艺演出、比赛、美术展评等活动;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体育达标和体育升学考试及学生体检工作。负责人:雷贤培联系电话:0599-7922258(二)人事股负责所属学校教师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加强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做好教师招聘、调配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所属学校的师资培训、职务晋升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制定全县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培养培训计划。负责所属学校教职工的人事、工资福利、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的管理工作;参与局机关干部及全县中小学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指导教育人才流动管理。负责所属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及新录用人员实习期满转正定级工作。负责办理所属学校教职工离退休手续,办理死亡人员补助审核手续。负责所属学校教职工的考核、评先、评优、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全县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处理其他人事日常工作事宜。负责人:高华忠联系电话:0599-7933834(三)计财股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项教育经费计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会同有关股室研究对各类教育布局结构的调整工作、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布局规划工作。负责县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基建投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处理财务事项,合理使用经费收支,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财经法纪。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协调所属单位财会范围内的正常工作。搞好有关统计工作,定期准确无误地上报各种统计资料。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校长离任审计;根据规定对有关事项实行审签制度;协调外部审计以及其它监督机构与县教育局的关系。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吕佐人联系电话:0599-7936161(四)招生办(含会考办、自考办)宣传贯彻省、市招生、自考、会考工作精神,负责本县大、中专(含成人大、中专)招生考试、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高中会考、考查的考生报名工作,以及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考生政审、体检、建档工作,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安排考点有关工作人员,编排考生号和考室;负责监考有关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搞好试卷及有关材料的接运和保密工作,维护考场秩序和查处考生违纪舞弊现象,做好考点量化管理自评工作,做好招生、自考、会考的各类情况统计总结和反馈工作。负责人:周金寿联系电话:0599-7922827(五)综治安全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关于校园综治与安全的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印发文件,制订工作方案,督促各校(园)做好综治安全工作。认真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抓好各校(园)综治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督促各校(园)上好综治安全课,全力保证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的实现。督促校(园)层层建立综治安全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做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奖惩兑现,实现一票否决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点带面,分类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积极探索推进综治安全工作的新路子。检查督促各校(园)维稳、消防、交通、卫生、安全保卫、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校(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若教育系统出现重大灾害事故、责任事故以及重大治安问题时,必须赶赴现场协助校(园)领导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负责人:屈忠明联系电话:0599-7931930(六)工会1、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和上级工会的决议,服务于中心工作,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组织领导所属基层工会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学校工会开展工作,帮助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的开展各种活动。3、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对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4、组织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维护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5、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教育的改革和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6、组织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情操,增长知识。7、做好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8、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进行工会干部培训坚持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发展新会员,提高工会组织的整体素质。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9、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人:邱海燕联系电话:0599-7921831(七)督导室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县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2、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3、负责本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督导检查。4、负责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学校安全工作。5、负责对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6、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7、参与教育先进单位的评审,对被督导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8、牵头负责全县乡镇、基层单位的检查考核。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人:陈秀兰联系电话:0599-7931933(八)中学教研室1、加强对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实施,组织开展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和教材编写及研讨工作,参与教材教辅管理。2、认真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教学常规。3、适时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学视导,指导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4、进行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检测和考试评价研究与管理。5、发现和培养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总结推广教改经验。6、研究教育理论与政策的落实,结合教学实际,加强实际问题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人:林由太联系电话:0599-7932675(九)初教教研室1、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2、负责研究全县幼儿园和中小学的设置、布局调整,指导推动全县各阶段教育的普及工作和控辍保学工作,保证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3、贯彻《义务教育法》,负责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参与基础教育办学督导评估工作。4、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考试组织、录取、学籍注册、学籍管理、义教证书的验印发放工作,负责组织高中毕业会考的有关工作。5、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高中优秀学生的评选表彰。6、参与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和校(园)队伍建设。7、按照权限审核基础教育阶段教学用书、教学辅助用书。8、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工作。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人:黄英琳联系电话:0599-7929510(十)职成教研室1、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三教统筹”原则,制定并落实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2、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3、负责县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教研工作。4、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搞好对民办办学的审批、管理和招生广告的审批工作。5、贯彻落实《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积极促进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和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工作。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人:黄广生联系电话:0599-7951356挂靠单位(一)光泽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委员的日常工作;落实和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实施,参与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协调;检查、督促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组织有关调研活动;参与做好校园治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处理;参与学校内保队伍建设;负责教育局关工委日常工作。(二)光泽县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语言文字工作的法规,指导监督检查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教师及重点行业专业人员普通话测试工作。
四、局领导及分工
1、党组书记、局长郑勇: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主管科室:人事股、计财股。
2、党组成员凌晨:主持教育系统工会全面工作,分管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
分管股室:教育工会、离退休教师协会。
3、分管学校:鸾凤中心小学、杭川中心幼儿园
党组成员、副局长祝城旺:分管教师继续教育与函授培训、中学教育教学、小学教育教学、优质均衡创建、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发展与规划工作、招生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协管人事工作。
4、分管股室:人事股、基教中心、优创办、招生办、会考办、自考办、发规室、电化教育与学校装备管理站。联系教育督导室。
分管学校:一中、二中、三中、教师进修学校、实小、二实小、杭西小学、镇岭小学。
5、党组成员、副局长薛伟荣:主持局党委工作,分管党风廉政、机关工会、德育教育、开放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教学、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简政放权、行政审批、社会力量办学、妇工、卫生、音体美、语言文字。协管财务。
分管股室:党组办、计财股、核算中心、德育室、职成室、未保办、语委办。
分管学校:开放大学、职业中专学校、止马中学、李坊中学、华桥中学、止马中心小学、李坊中心小学、华桥中心小学、实验幼儿园、职教中心幼儿园、城北幼儿园。
6、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何培发:依据县纪委监委的派驻职责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7、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享爵:分管行评行风、机关效能、档案管理、挂点帮扶、学生资助、综治、安全、信访、精神文明建设。
分管股室:办公室、综治办、安监办、学生资助中心。
分管学校:崇仁中学、寨里中学、司前中学、崇仁中心小学、寨里中心小学、司前中心小学
为加强分管工作的配合互补,局工作运行方式实行AB角工作制,凌晨与吴享爵同志,祝城旺与薛伟荣同志,互为AB角。
政务新媒体矩阵
